关于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有序、高质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做以下说明:
1、请各学院相关资助工作人员做好本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工作的发动和申请材料的收集、初审。
2、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材料需对照要求核查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善(征兵办、财务处需盖章),重点核对银行卡信息(本人一类卡,建议交行或建行)。
3、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收集、审核后的纸质资料连同电子信息统计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工作时间安排(预):1-9月学生提交纸质材料,10月资助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系统上传,11月省级资助中心进行系统审核,12月发放资助资金。
后附: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工作人员设置》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材料要求》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工作人员设置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红梅、张婷
办公室:体育看台一楼106
联系方式:0731-84099050
2、经济贸易学院
联系人:徐纹
办公室:办公楼-107
联系方式:54963545(QQ)
3、电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覃婧
办公室:3教-308
联系方式:390472885(QQ)
4、机械工程学院
联系人:黄馨逸
办公室:机械楼-214
联系方式:737784660(QQ)
5、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陈钰姝
办公室:2教-307
联系方式:969706485(QQ)
6、汽车工程学院
联系人:周杨恬
办公室:汽车楼-202
联系方式:252542287(QQ)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申请材料要求
1、学费补偿(代偿)(对服兵役学生在校期间已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序号 | 资助对象 | 申请材料 | 要求 |
1 | 在校就读一年及以上后服兵役学生; |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 信息填写齐全,手写签名,征兵办、财务处盖章。 |
2 | 身份证 | 核原件,收集复印件,正反面打印。 | |
3 | 银行卡复印件 | 清晰,正反面打印,银行卡户主系学生本人,且无限额,复印件标注银行卡号及开户行支行名称。 | |
4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登录学信网打印 | |
5 | 入伍通知书 | 核原件,收集复印件。 | |
6 | 毕业证 | 毕业生需提交;核原件,收集复印件。 | |
7 |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 办理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交 |
2、学费减免(服兵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序号 | 资助对象 | 申请材料 | 要求 |
1 | 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生 |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 信息填写齐全,手写签名,征兵办、财务处盖章。 |
2 | 身份证 | 核原件,收集复印件,正反面打印。 | |
3 | 银行卡复印件 | 清晰,正反面打印,银行卡户主系学生本人,且无限额,复印件标注银行卡号及开户行支行名称。 | |
4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登录学信网打印 | |
5 | 退伍证明 | 核原件,收集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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