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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更新版)生源地信用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来源: 时间:2020-05-22 作者:

生源地助学贷款 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业务知识部分

(一)贷前事项

1.受理时间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答复: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http: //www.csls.cdb.com.cn。

(2)每年续贷生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答复:每年暑假前高校统一通知后,续贷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每年受理开始及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复:新生、续贷生的受理开始及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应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2.贷款对象

(1)考上哪些高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复: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时,可查询到有资格的高校。

(2)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以及高职扩招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3.贷款条件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复:学生己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详细内容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答复: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申请所需材料

(1)初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再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再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所需材料前往办理。

5.贷款用途

(1)生源地贷款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答复: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6. 贷款额度

(1)每个学生每年可以申请多少贷款?

答复: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7. 贷款期限

(1)生源地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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